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38,000.00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6,591.46 万元,同时以42,000.00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和展能源”)持有财京投资的7,285.29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 资22.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和展能源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 易事项(2024年10月9日)前六个月至《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 11月8日。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 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1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一)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法人 和自然人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情形如下: 序号 交易主体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股) 交易方向 1 2024-04-10 10,000.00 买入 2 2024-04-12 -20,000.00 卖出 3 2024-04-16 20,000.00 买入 4 2024-04-17 10,000.00 买入 5 2024-04-17 -10,000.00 卖出 6 2024-04-22 -10,000.00 卖出 7 2024-04-30 -10,000.00 卖出 8 2024-05-06 5,000.00 买入 9 2024-05-14 1,000.00 买入 10 独立董事肖 2024-05-16 1,000.00 买入 易爱花 和勇兄弟的 11 配偶 2024-05-16 -1,000.00 卖出 12 2024-05-23 2,000.00 买入 13 2024-05-28 -1,000.00 卖出 14 2024-05-30 13,000.00 买入 15 2024-05-31 -4,000.00 卖出 16 2024-06-04 4,000.00 买入 17 2024-06-05 -4,000.00 卖出 18 2024-06-06 9,000.00 买入 19 2024-06-07 15,000.00 买入 20 2024-06-07 -10,000.00 卖出 2 21 2024-06-11 10,000.00 买入 22 2024-06-11 -10,000.00 卖出 23 2024-06-12 -5,000.00 卖出 24 2024-06-17 5,000.00 买入 25 2024-06-18 5,000.00 买入 26 2024-06-18 -5,000.00 卖出 27 2024-06-20 30,000.00 买入 28 2024-06-20 -10,000.00 卖出 29 2024-06-21 10,000.00 买入 30 2024-06-21 -10,000.00 卖出 31 2024-06-25 -10,000.00 卖出 32 2024-07-03 20,000.00 买入 33 2024-07-03 -10,000.00 卖出 34 2024-07-05 -10,000.00 卖出 35 2024-07-08 20,000.00 买入 36 2024-07-09 8,800.00 买入 37 2024-07-09 -4,300.00 卖出 38 2024-07-11 -4,500.00 卖出 39 2024-07-16 -5,000.00 卖出 40 2024-07-17 -5,000.00 卖出 41 2024-07-18 10,000.00 买入 42 2024-07-19 600.00 买入 43 2024-07-19 -600.00 卖出 44 2024-07-23 -10,000.00 卖出 45 2024-07-25 -10,000.00 卖出 46 2024-09-18 10,700.00 买入 47 2024-09-18 -10,700.00 卖出 48 2024-09-27 10,000.00 买入 49 2024-09-27 -10,000.00 卖出 50 2024-09-30 -10,000.00 卖出 51 2024-10-08 20,000.00 买入 52 2024-10-08 -10,000.00 卖出 3 53 2024-10-09 20,000.00 买入 54 2024-10-09 -20,000.00 卖出 55 2024-10-14 -20,000.00 卖出 56 2024-10-16 -20,000.00 卖出 57 2024-11-01 10,000.00 买入 58 2024-11-05 -10,000.00 卖出 59 2024-11-06 10,000.00 买入 60 2024-11-07 10,000.00 买入 61 2024-11-07 -10,000.00 卖出 62 2024-04-12 8,500.00 买入 63 2024-04-15 8,500.00 买入 64 上市公司融 2024-04-15 -8,500.00 卖出 朱迎超 65 资经理 2024-04-17 8,500.00 买入 66 2024-04-19 -8,500.00 卖出 67 2024-04-25 -8,500.00 卖出 除上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的相关主体不存在 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核查对象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针对上述核查期间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行为,易爱花出具如下声明: “1、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情形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 务,并未向亲属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 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指示。 2、本人买入和卖出和展能源股票完全基于公开信息、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与和展能源重组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上述 买卖和展能源股票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及 其他相关证券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3、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 4 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和展能源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 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若上述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行为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 所得收益上交和展能源。” 针对上述核查期间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行为,朱迎超出具如下声明: “1、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情 形;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 义务,并未向亲属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 出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指示。 2、本人/本人直系亲属买入和卖出和展能源股票完全基于公开信息、本人/ 本人直系亲属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与和展能源重 组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上述买卖和展能源股票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不存在 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3、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 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和展能源股票,也不以 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若上述买卖和展能源股 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和展能源。”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 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各方 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自查期间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 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和展能源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田方圆 王健实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