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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桂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9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4-00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 9:15-9:25,9:30 -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厦 3 层

32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60,269,73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9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59,432,68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7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7,0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2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7,05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7,0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25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提名卢勇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0,243,5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2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0,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700%;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4%;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9986%。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9,523,98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930%;反对 720,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
0.2000%;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073%;

反对 720,6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941%;弃

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9986%。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议案 3.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9,549,08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000%;反对 720,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059%;

反对 720,6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94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议案 4.00《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暨预

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
    同 意 360,243,5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27 % ; 反 对 26,2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所 持 股 份 的

0.00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0,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700%;

反对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凤仪、刘璐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