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 1 号 1 幢 26 楼 财信地产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3 人,代表股份 403,127,1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98,920,79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4,206,35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4,206,35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4,206,35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

    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231,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8%;反对 6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00%;弃权 29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0,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8.7013%;反对 6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35%;弃权 29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20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2%;反对 6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605%;弃权 2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7.9785%;反对 6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863%;弃权 2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5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667%;反对 6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4552%;弃权 2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7.9667%;反对 6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52%;弃权 2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81%。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少数股东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96,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3%;反对 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95%;弃权 3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5,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4990%;反对 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049%;弃权 3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6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颖、陈一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