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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1987 年 12 月《 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
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
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7 位,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6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167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及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八
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3 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
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    第一次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9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报审计进度沟通函》,就 2023 年报、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审计重
要事项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进行沟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认为,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认真执行了其所制定的 2023 年整合审计计划;同时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
会审核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
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