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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重机: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4-07-03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22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
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4-015 号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320,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3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970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 17 号
    咨询联系人:温涛、柳国超
    咨询电话:0536-2098008、2098017
    传真电话:0536-20980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