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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27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67,653,60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36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227,943,8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5955%。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709,7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6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709,76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6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709,7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6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购买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案》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

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

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

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67,392,50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024%;反对 2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448,6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3425%;反对 26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67,629,90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11% ; 反 对 23,7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686,0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03%;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预计的 2024 年日常

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

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 227,943,839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86,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686,0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03%;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新工集团、新工新兴拟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

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 227,943,839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86,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686,0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03%;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李永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4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