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4-1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2:50 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
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2:5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
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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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68,994,951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30 人,代表公司股份 645,556,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23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15,893,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2.685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6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663,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76%;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156,60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9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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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20,311,7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51.8730%;反对18,840,804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48.1165%;弃权4,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的0.01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11,700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51.8730%;反对18,840,8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48.1165%;弃权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的0.010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45,440,28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9%;反对116,700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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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039,904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20%;反对116,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98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正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4,905,41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505,038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3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赵尔相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4,905,41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505,038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3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2024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国重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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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编号:2024-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姚金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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