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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2024-10-08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重整事项概述

    2019年12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

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河化股份”)控股股东宁

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银亿集团”)提出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7日、2019年12月23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

9月9日、2024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91)、《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2)、《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0)、《关于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8)

    二、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银亿集团管理人发来的《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

并重整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银亿控股等16家公司与银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案”)召开

了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对《银亿集

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由银亿集团等十七家公司的出资人(以下简称“出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资人”)对《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经统计,

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9.19家,占该组出席会议债权人

10.19家的90.19%,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339,658,135.32元,占该组债权总

额1,895,848,935.32元的70.66%。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税款债权组

    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3家,占该组出席会议债权人3家

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218,350.9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2,218,350.97

元的100%。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

    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共195.05家,占该组出席会议

债权人203.05家的96.06%,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0,732,205,605.01元,占该

组债权总额42,254,464,410.85元的72.73%。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4、出资人组

    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共5家,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金额

为539,045,000.00元,占全体出资人表决权总额539,395,000.00元的99.94%。该

组已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已获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87,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3.76%,其中累计质押87,000,000股,占银亿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100%,占公司总股本23.76%。累计被冻结87,000,000股,占银亿控股所持公司股

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23.76%。银亿控股、银亿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其母公司,两者进入重整程序并推进合并重整,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

     2、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虽已经过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尚未获得宁波中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

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提供违

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

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银亿集团管理人出具的《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第六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