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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银绒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完成业绩补偿的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4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完成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宁夏中

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的议案》,现将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贯实业”)业绩承诺补

偿的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中银绒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44),该收购事项经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二)关于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赵万仓先生签订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赵万仓关于河

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基

于本次交易,转让方赵万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目标公司在2022年9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每一会计期间净利润

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4,900万元、5,900万元、6,600万元。前述净利

润、承诺净利润,是指目标公司合并层面财务报表所列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者。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万贯实业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业绩承诺金额   实际实现金额    差额        完成率

 万贯实业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所载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900.00       1,419.44     3,480.56     28.97%
 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的孰低值

  万贯实业2022年9-12月、2023年度累计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业绩承诺金额   实际实现金额    差额       完成率

 万贯实业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所载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050.00       2,905.06     3,144.94    48.02%
 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的孰低值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

司 2022 年 9-12 月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0479 号)和《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2023 年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24 号),万贯实业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业绩承诺共计 6,050.00 万元,实际实现业绩承诺 2,905.06 万元,差额

3,144.94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三、业绩补偿安排事项

    根据公司与万贯实业股东赵万仓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

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方赵万仓先生需补偿 2,201.46 万元,补偿金额=(6,050.00

万元-万贯实业 2022 年 9 月至 12 月以及 2023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值的累积金额)×70%。

    公司与赵万仓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第 7.3、7.4 条明确了业绩补

偿的相关安排,即:如万贯实业在业绩承诺期间任意会计期间未能实现承诺净利

润,则赵万仓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补偿;赵

万仓应优先以现金方式(包括保证金)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万贯实业股权的方

式补偿履行前述补偿义务;若赵万仓收到公司业绩补偿的正式书面通知后 5 个工

作日内仍未履行的,就赵万仓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万贯实业应将该金

额直接从 5,000 万元保证金中划转给公司,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公司的,剩余部分

由赵万仓继续支付。

    四、业绩承诺补偿完成说明

    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通过保证

金划转方式如期且足额收到了赵万仓先生的业绩补偿款 22,014,566.48 元,业绩

承诺方赵万仓先生已遵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了 2022 年 9-12 月以

及 2023 年度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