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4.会议召集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数量 57,662,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9508%。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 表股份 57,662,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950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名,代表股 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 名,代表股份 708,4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8,44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2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4 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5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 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6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 动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 分制度的议案 14.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1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4.06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11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莫军凯、郭晓明律师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