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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味央厨: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2-0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千味央厨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虎                       联系电话:028-63218186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胜朝                     联系电话:0755-2396116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薛虎、谢圆斌、连博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2024 年 1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章程及与公司治理有关的管理制度;查阅本报告期内召
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及公告文件;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
所进行实地走访;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控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记录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1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查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
制度和对应的工作流程性文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取得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对大额资金往来进
行抽凭;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往来明细;审阅公司提供的说明;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
行访谈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2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阅每月募集
资金对账单;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大额资金支付的凭证、合同;对公司
募投项目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公司定期报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对比分析;对公司主
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千味央厨 2023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业绩情况核查区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30 日。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审阅公司提供的说明;对公司相关负责
人进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制度;核查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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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 虎                  崔胜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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