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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尔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4-18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尔泰(00121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跃杰                   联系电话:010-56175817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杰                     联系电话:010-5617581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跃杰、任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4日至4月1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2)查阅公
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并复印了公司历次三会会议材料;(4)实地查看
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不适用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内部审计报告;(2)查阅审计
委员会工作报告及会议文件;(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不适用
审计部门(如适用)                                                  (上市前
                                                                 已建立)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三会会议材料;(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等;(4)查
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文件并查询互动易网站,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的
相关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等制度文件;(2)查
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文件;(3)查阅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征信报告、关
联交易合同、关联交易明细;(4)查阅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文件
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不适用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募集资金存管、使用相关的三
会文件、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3)核对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凭证、合同;(4)核查募集资金大额
支出的付款审批手续;(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6)对上市公司管理层
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7)走访及函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8)查阅会计师出具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是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否(详
                                                                见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二、
                                                            现场检
                                                            查发现
                                                            的问题
                                                              及说
                                                            明”之
                                                            “1、
                                                            部分募
                                                            投项目
                                                            本年度
                                                                  投资效
                                                                  益未达
                                                                  到预期
                                                                    收
                                                                  益”)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
报告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及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2)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针对公司现金分红制度、经营环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是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等事项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
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
金往来等相关的内部程序文件及相关凭证、主要账户银行对账单;(4)查阅公司三
会会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是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部分募投项目本年度投资效益未达到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本年度实
    募投项目       资总额(万 计投入(万   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现的效益
                       元)     元)     (%)    态日期                  效益
  1.热电联产项目   29,544.00   26,635.42   90.16    2022年   1,574.19      否
  2.15万吨双氧水
                   16,000.00   16,000.00   100.00   2021年   2,590.87      否
   (二期)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    5,099.00   3,522.44    69.08    2024年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4.年产1万吨N-
  甲基吗啉-吗啉    13,352.70   10,001.36   74.90   2022年   -1,436.08   否
    联产项目
  5.补充流动资产 12,093.58 12,093.5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部分募投项目本年度投资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
    (1)年产15万吨双氧水(二期)项目2021年投产后,装置运行良好,2023年度
上半年由于下游企业开工率不足导致产能未完全释放,未达到预期效益。
    (2)年产1万吨N-甲基吗啉-吗啉联产项目2022年投产后,装置运行良好,叠加
经济下行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在低位运行,未达到预期效益。
    (3)热电联产项目于2022年投产后,设备运转符合预期要求,供电并网系统仍
处于建设完善期,公司正积极推进电力系统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跃杰              任 杰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