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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尔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4-18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尔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跃杰                      联系电话:010-56175817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杰                        联系电话:010-561758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3月10日
                                                  持续督导相关监管要求、董监高和实际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控制人的规范性要求、信息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收到监管关注函      督促披露、培训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不适用
                                                       无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不适用
                                                       无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不适用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延长
                                                     是                   不适用
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
                                                     是                   不适用
减持意向
3.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2
4.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及未能履行      是            不适用
承诺的约束措施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承担补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8.关于瑕疵资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年11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周木红因工作调整的原因,不再负责
                                       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恒泰长财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任杰
                                       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
                                       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3年7月,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监
                                       管关注函》皖证监函[2023]205号。针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对该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进行了相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应整改,提高信息披露完整性。保荐
改情况                                 机构已通过培训、问询和核查等方式
                                       督促公司总结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规
                                       定,进一步完善规范运作水平。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此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跃杰             任杰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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