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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仁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88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文核准,北京利
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8.4443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016.36 万元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90.4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
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序      专户名                                                     账户余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称                                                       (元)
        北京利
                 南京银行股份有                                                   募集
        仁科技                    050621000000   年产 910 万台
 1               限公司北京分行                                  244,173,943.38   资金
        股份有                        2204       智能厨房小家
                     营业部                                                       专户
        限公司                                   电、220 万台
        利仁科                                   智能家居小家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集
        技(嘉                    193610010400   电生产基地建
 2               份有限公司海盐                                    42,276.73      资金
        兴)有                       12032         设项目
                   百步支行                                                       专户
        限公司
        北京利
                                                                                  募集
        仁科技   招商银行北京分   571913594710   信息化建设项
 3                                                               24,670,315.58    资金
        股份有     行营业部           502            目
                                                                                  专户
        限公司
        北京利
                 中国建设银行股                                                   募集
        仁科技                    110501613600   补充流动资金
 4               份有限公司北京                                       0.00        资金
        股份有                      09866666         项目
                   西四支行                                                       专户
        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
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
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
 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
 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888 亿元,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
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七天
通知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
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
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
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
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
化。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 2.688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688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投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