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4-04-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龙源电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中生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然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是,根据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
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不适用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4次。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
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核查意见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资产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
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
《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核查意见
2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核查意见
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核查意见
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的核查意见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合营企业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核查意见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核查意见
1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龙源吴起新能源有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1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订立2024-2026年综合产品和服务购销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1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
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3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除按规定出具的核查意见外,不存在其他
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3月2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
定,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公司法》及投资
者保护等相关监管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4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注: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已经披露,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是 不适用
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
4.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持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是 不适用
司独立性的承诺
5.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所持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是 不适用
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6.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价格
是 不适用
及延长锁定期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8.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 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年8月9日,龙源电力公告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之一
周梦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
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持续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金
公司委派李中生先生接替周梦宇先生作为本项目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保荐代表人更换
后,中金公司本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中生先生和
程然先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
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2、2023年11月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因中金
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
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
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
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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