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09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 3 号公司办公楼。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希龙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孙丽娜女士主持。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三柏硕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180,503,7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44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80,439,4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18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64,3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含网络投票),代表 股份1,222,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 6 个: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180,499,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8,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9%;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180,499,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8,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9%;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同意 180,499,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8,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9%;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 180,499,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8,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9%;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 180,499,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8,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9%;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180,499,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8,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9%;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列入本次会议逐项表决的上述 6 个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99,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8,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9%;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闪闪、柴佳宁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 所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