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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乳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04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

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

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股

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

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涂建琴
    (2)电话号码:0791-85278434

    (3)传真号码:0791-85273187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 1 号,邮编:33004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6.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
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
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
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