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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乳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04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考虑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等现

实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

规定,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需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

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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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6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收费总额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

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

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

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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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

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

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静,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98年

起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华林,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

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总费用拟为4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2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6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下降9.43 %。审计收费的定价系综合

考虑市场价格、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所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情况以及会计

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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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期间天职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天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考虑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等现实情况,为保证公司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

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

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

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大信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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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慎研究认为:大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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