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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森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8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 188 号综合楼一楼会议
室。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51,00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15%。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1,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0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792,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7%。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91,
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9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9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9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51,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君福、王子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