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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创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3-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达
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通达创智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
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对未来暂时闲置资金的合理预
计,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执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及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一)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
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2、投资期限及投资金额:任一笔交易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 年,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
办理业务,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前述现金管
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
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等。公司拟进
行的现金管理产品范围,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
目的的产品。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非银行
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等,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
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现金管理产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关
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影响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兑付等
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现金管理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
可提前赎回现金管理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现
金管理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产生收益损失。
   风控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管理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等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
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
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
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
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
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
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
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继续执行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
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海峰                   阮任群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