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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通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3-15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
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
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
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项目                                累积影响金额
                    原列报金额                               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683,994.11            923,845.39       36,607,839.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2,658.77         1,122,658.77
盈余公积               26,280,460.01            -15,627.97       26,264,832.04
未分配利润             82,584,286.22          -183,077.64        82,401,208.58
少数股东权益            2,459,980.15               -107.77        2,459,872.38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
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
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716,134.56        1,637,889.04         34,354,023.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61,969.05          2,061,969.05
盈余公积               37,314,333.18          -40,752.17         37,273,581.01
未分配利润            181,672,928.51         -383,239.90       181,289,688.61
少数股东权益            2,275,625.24               -87.94         2,275,537.30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度
   利润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35,977,893.22        225,266.63         36,203,159.85
少数股东损益           -184,354.91             19.83          -184,335.08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