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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通能源: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为
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2025 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
信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无偿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
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
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相关担保
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以(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应收账
款、股权等资产作抵(质)押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银行、授
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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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授信及担保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士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机构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张春龙、饶俊铭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
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授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
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金融机构合同为准。张春龙及其配偶李
国华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
用,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
龙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准确掌握其财
务状况并控制其经营决策,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实际发生
时,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协议情况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签订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
总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
子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子公司发展及融资需要。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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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子公司,被担保对象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
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综上董事会
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事先经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
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发展及融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68,96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8,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9.0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
债务逾期、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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