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 A 区公司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龙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1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10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54,549,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28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共 242,505,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157%;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2,043,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19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47,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0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12,04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张春龙先生、于瑞怀先生、 杜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 1.01 选举张春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2,817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4,13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24%。张春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于瑞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8,285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9,598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73%。于瑞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杜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2,396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3,709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490%。杜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张立娟女士、郝国敏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张立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8,366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9,679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80%。张立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郝国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2,791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4,104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3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22%。郝国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江丽红女士、刘冬先生为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江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8,969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0,282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029%。江丽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2,279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3,592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480%。刘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486,787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44,8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弃权 1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 关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30,8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0%;反对 37,8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9%; 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35,8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7%;反对 37,8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1%;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3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关联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张春泉、北京百通衡宇科技 有限公司、饶俊铭、江丽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凡、李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