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8-07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宁波好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好莳光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好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赛富”)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求,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宁波好莳光拟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以不高于 10 元/股
的价格,增持股份数量 3,586,20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至 7,172,41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
2、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好莳光及西藏赛富本次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期间,宁波好莳光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买入 3,588,400 股公司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0%。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宁波好莳光及西藏赛富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宁波好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宁波好莳光持有公司股份 7,040,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1%,西藏赛富持有公司股份 14,347,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21,387,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1%。
2、宁波好莳光及西藏赛富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结合自身
战略发展需求。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 3,586,208 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至 7,172,41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拟以不高于 10 元/股的价格进行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六个月内。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宁波好莳光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相关承诺:宁波好莳光承诺将在增持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期间,宁波好莳光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买入 3,588,4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50%。本次增持股份的总量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宁波
好莳光及西藏赛富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宁波好莳光 7,040,300 4.91% 3,588,400 2.50% 10,628,700 7.41%
西藏赛富 14,347,150 10.00% 0 0 14,347,150 10.00%
合计持有股份 21,387,450 14.91% 3,588,400 2.50% 24,975,850 17.41%
其中:无限售
21,387,450 14.91% 3,588,400 2.50% 24,975,850 17.41%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0 0
件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完成后宁波好莳光及西藏赛富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
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仍将持续关注宁波好莳光及西藏赛富的持股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