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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03-07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届满,公司拟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九届监
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任职资
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
股东可向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 16:00 时前以本公


                                                                    — 1 —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初选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
核。
    (三)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
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
然人,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监事职责。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九)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的;
    (十)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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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一)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十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 提名人签署确认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
附件 1);
    2. 被提名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
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原件,格式见附件 2);
    3. 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4. 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提名人必须在 2024 年 3 月 11 日 16: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楠芳 徐倩
    联系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 号
    邮政编码:311305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 3 —
附件 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提名人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提名监事候选人类型                    □非职工代表监事

                           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候选人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职条件:□是         □否




             简历

                           注: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包括但不限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如有)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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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同意接受              的提名,作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2.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当选监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
履行监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