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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 意 宝: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788号网盛大厦35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德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7,804,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272万股的50.5717%。其中: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7,048,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272万股的50.2724%。
   (2) 网络投票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272万股的0.2993%。
   (3)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75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272万股的0.299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25272万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272万股
       的0.2993%。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提案:

   1、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0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2、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0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3、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0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0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本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0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6、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0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7、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0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除通过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向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劳正中、曹丽慧
    3、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