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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3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伏拥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因此无法现场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兼总裁李葛丰先生担任本次会
     议的主持人。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9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15,367,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60,816,688 股
     的 37.052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60,816,688 股的 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89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15,367,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60,816,688 股的 37.052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 效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613,187,020      99.6456%     1,013,475     0.1647%   1,167,150     0.1897%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 小 投 资 占 与 会 中 小 投 中 小 投 资 占与会中小投 中 小 投 资 占 与 会 中 小 投 表决
者 同 意 票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者 反 对 票 资者有效表决 者 弃 权 票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结果
数            权股份总数比 数               权股份总数比 数             权股份总数比
              例                            例                          例

19,034,188          89.7212%    1,013,475        4.7772%    1,167,150          5.5016%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10 月 26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吕旦宁律师、林佩盈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4 年 11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