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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2024-12-26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 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黄培钊                      林维声                        冯军强


        郑宇                       穆光远                        孙立群


       吴悦娟                      徐佳                          李伟相


    全体监事签名:


       吴健鹏                      赖玉珍                        魏启乔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益辉                      华建青                        黄德明


       胡茂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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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0,224,719 股

    2、发行价格:7.12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9.28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5,537,523.15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0,224,719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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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目 录 ............................................................................................................................................... 12
释 义 ............................................................................................................................................... 1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1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6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1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6
       三、发行时间......................................................................................................................... 22
       四、发行方式......................................................................................................................... 22
       五、发行数量......................................................................................................................... 22
       六、发行价格......................................................................................................................... 22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 23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23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23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24
       十一、发行对象..................................................................................................................... 24
       十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3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2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3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3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34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6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7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 37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7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8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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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40
       二、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40
       四、审计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1
       五、验资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1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4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42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42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43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
       重要事项................................................................................................................................. 43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 43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3
第九节 备查文件............................................................................................................................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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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芭田股份、发行人、公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本上市公告书           指
                             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指
对象发行                     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认购邀请书》         指
                             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通常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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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      黄培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75891F
     上市日期       2007 年 9 月 19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       002170
   发行前总股本     891,764,188(股)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 楼
     邮政编码       518057

       电话         0755-26951598

       传真         0755-26584355

     电子信箱       zqb26584355@163.com

     公司网址       www.batian.com.cn
                    研发、生产、经营复合肥料、新型肥料、缓控释肥、稳定性复合
                    肥、微生物菌剂、微生物复合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土壤调理剂、液体肥料、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等各类肥料;研
                    发、生产、经营各类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等;开发利用磷
                    矿资源及生产、销售矿产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生产、研发及销售喷灌、微灌、滴灌等农业给水设备以及施
                    肥器械、灌溉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生产项目另行申办营业执照);
                    承包农田水利、机电设备、节水农业工程的设计及安装;肥料及化
                    工领域知识产权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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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主要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修订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之内。

    2023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全面
注册制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修订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2023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主要对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修订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2024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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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果有效申购金额达到或超过认购邀请文件中本次拟募
集资金金额,且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
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
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比例和募集资金规模,将发行比例从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调 整 为 不 超 过 15%, 将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从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6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3 年 3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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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 号),同意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深
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括:截止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54 家、证券公司 4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20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1 家,剔除重复部分,
共计 151 名投资者。

    自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方案文件之后至申购
报价(即 2024 年 11 月 8 日)前,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6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
意向,因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拟邀请对象名单
基础上,增加 26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深圳市顺时代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6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8                              西藏朗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3                                          董易
    14                                         岳洪勋
    15                                         周雅闻


                                        1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6                                        王小刚
    17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陈学赓
    19                                         郑辉
    20                           青岛华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李天虹
    22                           杭州化雨频沾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23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张怀斌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 9 点前,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向 177 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
(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
送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的规定,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同时,认购
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
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
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9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参
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经发
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 家投资者未在约定时间内足额
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报价,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
额缴纳保证金,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保证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财通基金方舟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方“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的关联方,因此将该

                                       1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产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剔除,其余产品的报价属于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元)          申购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8.01    50,000,000.00
 1                                                                          是
        限公司                                   6.00   200,000,000.00
                                                 8.01    30,000,000.00
 2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是
                                                 6.00    70,000,000.00
                                                 6.89    30,000,000.00
 3      王小刚                                                              是
                                                 6.81    30,000,000.00
                                                                         否,未在约
                                                6.89     30,000,000.00
        深圳市顺时代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                                   定时间内足
 4
        限公司                                                           额缴纳保证
                                                6.81     30,000,000.00
                                                                             金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          7.01     20,000,000.00
 5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6.60     40,000,000.00
                                                6.50     75,000,000.00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6.20     95,000,000.00
 7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7.38     50,000,000.00      是
                                                7.23     16,000,000.00
 8      董易                                    6.93     23,000,000.00      是
                                                6.63     30,000,000.00
                                                8.28     20,000,000.00
 9      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是
                                                7.57     25,000,000.00
                                                6.00     15,000,000.00
 10     周雅闻                                  5.95     15,000,000.00      是
                                                5.90     15,000,000.00
                                                6.99     15,000,000.00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9     21,000,000.00      是
                                                6.49     28,000,000.00
                                                7.32     21,000,000.00
 12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1     28,000,000.00      是
                                                6.81     35,000,0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13                                             6.41     15,000,000.00      是
        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14     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6.86     15,000,000.00      是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
 15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           6.86     15,000,000.00      是
        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16     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          6.86     15,000,000.00      是
        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17     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          6.86     15,000,000.00      是
        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18                                             6.86     15,000,000.00      是
        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基金产品-中


                                         2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9    29,000,000.00
 19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6.00    32,000,000.00
 20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9    15,000,000.00        是
                                                                          否,未在约
                                                                          定时间内足
 21     陈学赓                                   6.54    15,000,000.00
                                                                          额缴纳保证
                                                                              金
                                                 7.58    20,000,000.00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8    27,000,000.00          是
                                                 7.02    29,000,000.00
                                                 6.79    20,000,000.00
 23     李天虹                                   6.49    27,000,000.00          是
                                                 5.99    35,000,000.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                                              6.91    30,000,000.00          是
        轻盐智选 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25                                              5.90    15,000,000.00          是
        同医疗科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方
                                                 7.57    24,000,000.00
                                                                         舟 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7    62,000,000.00   对应的报价
                                                                         无效,其余
                                                                         产品报价有
                                                 6.83   125,000,000.00
                                                                                效
                                                 7.18    15,000,000.00
 27     张宇                                     6.86    16,000,000.00          是
                                                 6.20    17,000,000.00
 28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7.12   200,000,000.00          是
                                                 7.89    17,000,000.00
 2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9    57,000,000.00          是
                                                 7.09   118,000,0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
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12 元/股。

       经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1 名。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70,224,71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28 元。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1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7,022,471    49,999,993.52          6
   2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213,483    29,999,998.96          6
   3              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3,511,235    24,999,993.20          6

                                         2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05,617    56,999,993.04   6
  5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7,022,471    49,999,993.52   6
  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49,438    20,999,998.56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84,269    53,999,995.28   6
  8                      董易                    2,247,191    15,999,999.92   6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92,134    26,999,994.08   6
  10                     张宇                    2,106,741    14,999,995.92   6
  11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1,769,669   155,000,043.28   6
                     合计                       70,224,719   499,999,999.28   -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
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0,224,719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4 年 11 月 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5.90 元/股。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7.12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的 120.68%。




                                          2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50,000.00 万 元 ( 含 本 数 )。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99,999,999.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62,476.13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485,537,523.15 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4 年 11 月 14 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久安”)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认购资金验证报告》(久安验字[2024]第 00002 号)。根据该验证报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中午 12:00 止,中天国富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
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499,999,999.28 元。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中天国富证券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合同约定的承销保
荐费用(不含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的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2024 年 11 月 14 日,久安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
告》(久安验字[2024]第 00003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0,224,719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14,462,476.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537,523.15 元。其中计入
股 本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70,224,719.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415,312,804.15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与中天国富证券、开户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      527000501013000119160


                                          2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                          分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头
                                                               15055288858111
          公司                          支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0870000000405478
          公司                        红荔支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110301082399002170
          公司                        福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527000501013000120094
                                        分行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头
                                                               15981602600080
                                        支行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0870000000407102
                                      红荔支行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110301082923608888
                                      福南支行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高新大厦 10 层 1007 室
 法定代表人           柴艳丽
 注册资本             3,329,439.2279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92LM5C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             7,022,471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名称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建威大厦 15 层 16、17、18 号
 法定代表人           董妍


                                       2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2950M
                     欠发达地区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林
                     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物流、高新科技、文化创意、健
                     康医疗、资源的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             4,213,483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56 号海怡豪园 4 栋 5A
法定代表人           郝光辉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01LJHF54
                     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
经营范围
                     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             3,511,235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             8,005,61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 2 号楼 101、201、301、501、
住所
                     12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
法定代表人           赵立军
注册资本             5,650,000 万元人民币


                                     2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N7CFT3N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             7,022,471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
住所
                     大厦 A 座 506 号
法定代表人           唐泳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获配股数             2,949,438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             7,584,26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董易
姓名                 董易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
身份证号码           32010520**07******
获配股数             2,247,191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注册资本             890,461.0816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             3,792,134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张宇
 姓名                 张宇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
 身份证号码           11010419**06******
 获配股数             2,106,741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之二 1601 自编 16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刘山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5763575638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获配股数             21,769,66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
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
排。
    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

                                       2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的核查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
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
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
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蔚秀投资
有限公司、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易、张宇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以上
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
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认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时间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备案
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分别以
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等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
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
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
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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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核查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
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
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
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并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
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
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
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
五类,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C3、C4、C5。
本次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
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2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3              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5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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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                     董易                  普通投资者C5   是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0                    张宇                  普通投资者C4   是
  11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经核查,上述1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
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
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
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
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芭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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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
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
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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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
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芭田股份

    证券代码为:002170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
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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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仅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量+本次发行数量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803,357            20.29           251,028,076            26.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499,831           79.71         710,499,831            73.89
三、股份总数                 891,303,188               100       961,527,907             100

      注: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数量仅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量+本次发行数量测算,不考虑其
他因素,与《股份登记受理确认书》差异原因为:期权行权原因导致股本变动。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黄培钊                  境外自然人            237,927,851            26.69
  2                项延灶                  境内自然人              45,640,238            5.12
  3                叶锡如                  境内自然人             24,921,842             2.80
  4               白如敬                   境内自然人             14,001,000             1.5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其他              11,306,000             1.27
                券投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250,491             1.26
  7                黄林华                  境内自然人             10,148,162             1.14
        深圳市顺时代私募证券基金管
  8     理有限公司-高维价值一号私              其他               8,998,000             1.01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7,541,800             0.85
                    基金
 10               高千童                   境内自然人              4,460,000             0.50
                             合计                                375,846,384            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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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
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前十名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黄培钊                     境外自然人     237,927,851             24.73
  2                  项延灶                     境内自然人         45,640,238           4.74
  3                  叶锡如                     境内自然人         24,635,342           2.56
  4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21,769,669           2.26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5,739,721           1.64
  6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其他             13,022,373           1.35
  7                  黄林华                     境内自然人         10,148,162           1.05
  8          北京千同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7,141,201           0.74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9                                     国有法人                    7,022,471           0.73
                     公司
 10                白如敬               境内自然人                  6,000,000           0.62
                          合计                                 345,999,321             40.4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70,224,719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具体变动如下(仅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量+本次发行数量测算,不考虑
其他因素):

                            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日)
       股份类别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本比例                                         本比例
                          (股)                   (股)             (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803,357      20.29        70,224,719       251,028,076     26.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499,831     79.71                   0      710,499,831      73.89



                                          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股份总数           891,303,188       100      70,224,719    961,527,907       100

    注: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数量仅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量+本次发行数量测算,不考虑其
他因素,与《股份登记受理确认书》差异原因为:期权行权原因导致股本变动。

    本次发行前,黄培钊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
237,927,851 股 股 票 , 持 股 比 例 为 26.69%。 本 次 发 行 后 , 黄 培 钊 持 有 公 司
237,927,851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4.73%,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仍为
黄培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
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公司
提高资本实力、偿债能力,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发
生重大改变。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将推进公司在现有化肥和化工
产业基础上,更好的利用现有丰富的磷矿资源,实施资源的深度和多元化开发
利用,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有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材料市场发展机
遇,加快实现磷产业转型升级,巩固公司磷化工产业领先地位,优化产业结构,
为公司实现向精细磷化工、新能源材料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
基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财务
状况将得到一定的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将得到有效增
强。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
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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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
人员结构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
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
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相关发行对象出现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的情况。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
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
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元/股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股份类别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                     0.2295             0.2124      0.2916          0.2697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
                                  2.8197        3.1172          2.7273        3.0276
资产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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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喜财审 2022S0073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和中喜财审 2023S0111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久安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久安
审字[2024]第 0004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财务
报告未经审计。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196,895.32      158,435.37          158,402.73     101,990.50

非流动资产                377,518.87      373,670.58          313,737.05     236,263.53

资产总计                  574,414.19      532,105.95          472,139.78     338,254.03

流动负债                  275,262.36      247,456.33          209,130.76     126,780.08

非流动负债                 46,512.01          41,138.56        43,333.12        4,206.71

负债总计                  321,774.37      288,594.90          252,463.88     130,986.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51,318.05      242,700.35          218,851.64     206,485.60
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2,639.82      243,511.05          219,675.90     207,267.2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43,361.16         324,352.72      285,534.30    248,526.52

营业利润                     25,577.36          31,561.01       10,690.26       8,847.16

利润总额                     25,166.82          33,776.04       13,886.48       8,786.76

净利润                       20,515.87          25,975.03       12,162.31       8,045.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0,435.81          25,948.33       12,122.08       8,078.57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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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20,028.52          24,014.60         8,393.76        7,379.28
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 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
                                   42,885.80           24,869.86        14,105.08       10,144.99
量净额
投资 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
                                  -38,216.04           -84,052.53       -81,891.68     -13,919.94
量净额
筹资 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
                                    7,917.63           49,437.80        82,224.66          731.27
量净额
现金 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
                                   12,587.39            -9,745.51       14,438.06       -3,043.69
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2024-0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0.72                0.64                0.76            0.80

速动比率(倍)                       0.36                0.28                0.39            0.30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
                                    56.02               54.24               53.47           38.72
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18               11.19                5.70            3.99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0.2295              0.2916              0.1365          0.0911
股)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0.2295              0.2916              0.1365          0.0911
股)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38,254.03 万元、472,139.78 万元、532,105.95 万元和 574,414.19 万元,公司负
债总额分别为 130,986.79 万元、252,463.88 万元、288,594.90 万元和 321,774.37
万元,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
增长、复合肥及磷化工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所致。公司在现有化肥和化工产业
基础上,为更好地利用现有磷矿资源优势及产业链优势,实施资源的深度和多
元化开发利用,公司加大了小高寨磷矿工程、磷酸和磷酸铁等项目的建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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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融资规模增加。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分别为 38.72%、53.47%、54.24%和 56.02%,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
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了小高寨磷矿工程、磷酸和磷酸铁等项目的建设,债务融
资规模增加,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0 倍、0.76 倍、0.64 倍和 0.72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30 倍、0.39 倍、0.28 倍
和 0.36 倍,整体变动幅度不大,整体相对稳定,短期偿债能力保持稳定。

(三)营运能力分析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9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74
次、5.31 次、5.00 次和 4.14 次(2024 年 1-9 月数据经年化处理),应收账款周转
率分别为 25.66 次、30.53 次、36.67 次和 25.34 次,总体水平良好,显示出公司
较好的存货周转及销售回款能力。

(四)盈利能力分析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及 2024 年 1-9 月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248,526.52 万元、285,534.30 万元、324,352.72 万元和 243,361.16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078.57 万元、12,122.08 万元、25,948.33 万元和
20,435.81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整体呈增长趋势,具有良好的盈利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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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颢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
业(北)

    电话:0755-33522821

    传真:0755-28777980

    保荐代表人:黄倩、李高超

    项目协办人:邱旭靖

    项目经办人员:徐行健

二、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项目经办人:王军亮、曾晓冰

    电话:010-56800332

    传真:010-6621776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景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经办律师:林丽彬、蔡涵

    电话:0755-36866600

    传真:0755-36866661




                                   4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四、审计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刘洛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
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

    经办会计师:徐大为、李领军

    电话:0755-26996159

    传真:0755-26996159

五、验资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刘洛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
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

    经办会计师:徐大为、李领军

    电话:0755-26996159

    传真:0755-26996159




                                  4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
行人)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中天国富证券指定黄倩和李高超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

    黄倩女士:中天国富证券董事、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近十年证券从
业经验,曾主持或参与唐人神、国瓷材料、美丽生态等非公开发行项目,昌红
科技等可转债项目,嘉麟杰、贤丰控股、莎普爱思等资产重组项目,耒阳国资
企业债项目等。

    李高超先生:中天国富证券总裁助理、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十余年
证券从业经验,先后主持和参与的项目包括国瓷材料创业板 IPO、依顿电子
IPO、北部湾港借壳上市、ST 南化股权划转和重大资产重组、赤峰黄金重大资
产重组、海鸥住工非公开发行、唐人神非公开发行、国瓷材料非公开发行、凯
伦股份配股、美丽生态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要求;发行人管理良好、运作规范、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基本条件;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保荐人同意推荐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4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
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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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 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发行完成后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
书面确认文件;

    11、发行对象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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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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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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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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