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中天服务 公告编号:2024-047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6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操维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95,929,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3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1,351,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0.41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57,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8%;
反对 1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弃权
2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477%;反对 1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112%;弃权 2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11%。
提案 2.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8%;
反对 1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7%;弃权
2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768%;反对 1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7081%;弃权 2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51%。
提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47,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2%;
反对 1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弃权
2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930%;反对 1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4504%;弃权 2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566%。
提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274%;反
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60%;弃权 2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274%;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3160%;弃权 2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566%。
特别决议表决情况:提案 3.00 以特别决议通过,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为提案4.00的关联股东,
故回避本提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份94,578,291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春和向融出具了结论性意见:“中天服务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