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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威新材: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28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38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
鼎新材”)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建筑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磨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磨具”)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特纤”)
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鼎工业”)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和《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协议约定光
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新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
使用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并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
编号:202401631311187),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 保),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光大银
行南通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
202401611111105),协议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建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并
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31311188),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
议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5 保),约定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
202401611111105)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
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
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78974),合同
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同 日 , 公 司 依 据 前 述 决 议 与 南 京 银 行 南 通 分 行 签 订 了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Ea157002406270154171),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
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Ba157242406270081172),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
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9310),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Ba157242406270080380),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
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7321),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Ba157242406270079566),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
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6762),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4,979.09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15%,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 15,772.5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2%,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 9,206.59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3%。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 保);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5 保);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4171);
    4、《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9310);
    5、《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7321);
    6、《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6762)。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