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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威新材: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07-09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40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拟拍卖标的物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持有的江苏
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497,37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106,403,900股的5.1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84%。
    2.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发来的《网络拍卖通
知书》[(2024)鲁02执61号],且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
m/)获悉,公司股东深圳翼威持有的本公司5,497,375股(占公司总股本0.84%)无限售流
通股份将被青岛中院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
    3.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安正威”)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减少,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中院发来的《网络拍卖通知书》[(2024)鲁02执61号],且通过
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得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持有的本公司5,497,375股无限售
流通股份将被青岛中院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公司已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该笔
拍卖的执行裁定相关内容,具体详见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39)。相关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拍卖时     拍卖
          股股东或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拍卖人   原因
   名称                                                       间       平台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2024 年 8
                                                               月 5 日 10
                                                               时至 2024 京东网络
                                                                                       青岛中       司法
 深圳翼威      是      5,497,375     5.17%      0.84%     否   年 8 月 6 司法拍卖
                                                                                       院           拍卖
                                                               日 10 时止 平台
                                                               (延时除
                                                               外)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
卖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累计被拍卖数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量(股)          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注1
                                   20,996,100              0             16.48%             3.22%
 深圳                                            注2
        106,403,900     16.33%     25,210,100              0             23.69%             3.87%
 翼威
                                                 注3
                                   62,296,425              0             58.55%             9.56%
 西安
        41,320,000      6.34%           0                  0                0                   0
 正威
 合计   147,723,900     22.67%     108,502,625             0                -               16.65%

    注:1、深圳翼威被拍卖的 20,996,100 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48%,计算基数为其未拍卖前持有的

127,400,000 股股份。

    2、深圳翼威被拍卖的 25,210,100 股股票已完成网络竞拍,但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3、深圳翼威被拍卖的 62,296,425 股股票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

节,最终的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合计持有公司 147,723,900 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7%,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部分股份被质押或轮候冻结。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完成过户,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在本公司的持
股比例将减少,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
司法拍卖事项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的拍卖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
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任何其他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自)媒体、
论坛或股吧里的言论、其他非指定媒体媒介上发表、留存、转载、链接的信息均非本公司的
法定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