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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威新材:关于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08-21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50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2024)鲁02执61号之七《执行裁定书》、(2024)鲁
02执61号之八《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
威”)所持有公司的62,296,425股、5,497,37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青岛海控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控”)所有。
    2、如本次裁定最终完成过户,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安正威”)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减少10.40%,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7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
法院执行裁定书暨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39)、《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40)、《关于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7)、
《关于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8),山东省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于
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拍卖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
持本公司62,296,42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拍卖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5,497,37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根据京东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上述两次拍卖均“已流拍”。
    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中院(2024)鲁02执61号之七《执行裁定书》、(2024)鲁02执61
号之八《执行裁定书》,因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
司、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被执行人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裁定深圳翼威所持有本公司的62,296,425股、5,497,375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归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2024)鲁 02 执 61 号之七《执行裁定书》
    1、被执行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代码:002201.SZ)的 62,296,42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归申请执行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所有。
    2、申请执行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过
户登记手续。
    3、解除设定在被执行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01.SZ)的 62,296,425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2024)鲁 02 执 61 号之八《执行裁定书》
    1、被执行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代码:002201.SZ)的 5,497,37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归申请执行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所有。
    2、申请执行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过
户登记手续。
    3、解除设定在被执行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01.SZ)的 5,497,375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万鑫中央广场 1 栋 2 办公 2702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栋国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PHPWR0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11 日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非证券类业
                       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
                       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万鑫中央广场 A 座 17 层
 联系方式              0532-8219877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深圳翼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403,900         16.33%      38,610,100      5.93%
威及其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320,000           6.34%      41,320,000      6.34%
一致行
动人             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723,900         22.67%      79,930,100   12.27%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67,793,800   10.40%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持有公司股份
149,498,1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4%; 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
79,93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27%;青岛海控将持有公司股份 67,793,8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40%;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青岛海控将持有公司股份 67,79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0%,上述拍卖股份
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
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 02 执 61 号之七;
    2、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 02 执 61 号之八;
    3、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