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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威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4-10-30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66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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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年初至报告        上年同期        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减         期末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28,040,55 331,620,69 331,620,69            897,262,91 1,238,774, 1,238,774,
                                                    -1.08%                                       -27.57%
(元)                4.26      5.08       5.08                    0.39   857.13      857.13
归属于上市公
               8,906,055. 8,788,718. 8,788,718.                         26,971,820 25,235,738 25,235,738
司股东的净利                                                   1.34%                                                 6.88%
                       24         20         20                                .11        .67        .67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8,308,502. 7,850,662. 7,850,662.                         23,468,195 26,267,973 26,267,973
非经常性损益                                                   5.83%                                               -10.66%
                       68         91         91                                .15        .30        .30
的净利润
(元)
经营活动产生
                                                                        108,231,57 33,222,953 33,222,953
的现金流量净      —            —              —            —                                                   225.77%
                                                                              3.90        .12        .12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137          0.0135        0.0135         1.48%          0.0414      0.0387      0.0387         6.9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137          0.0135        0.0135         1.48%          0.0414      0.0387      0.0387         6.9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0.81%         0.83%         0.83%        -0.02%           2.47%         2.39%     2.39%         0.08%
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590,965,428.21              2,926,055,270.76           2,926,055,270.76                 -11.4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           1,099,106,004.31              1,078,837,001.27           1,078,837,001.27                     1.88%
者权益(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 年 3 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1、对当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4 年 1-9 月(合并)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644,278,444.15                     653,265,280.62                  8,986,836.47
销售费用                                     41,603,239.93                      32,616,403.46              -8,986,836.47

2、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已重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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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1-9 月(合并)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951,560,824.55                960,526,812.05                     8,965,987.50
销售费用                                  37,946,728.10                  28,980,740.60                  -8,965,987.50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28,743.45                 3,492,760.11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950,404.16                 4,193,250.88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3,869,775.00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497.35                    3,497.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61,614.92                 -569,511.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6,522.52                 -253,403.19
 合计                                                         597,552.56                 3,503,624.9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90,940.12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续发生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余额减少 6,174.34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票据保证金到期解付。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余额减少 7,913.66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余额增加 227.80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展会费、投标保证金及备用金等往来
款项增加。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 953.07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金额减少。
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 772.36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余额减少 8,227.28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内应付票据到期兑付。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余额增加 4,322.47 万元、长期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减少 4,268.96 万元,主要
原因是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由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款较年初余额增加 130.24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收到的客户预付款增加,对应销项税额

                                                                                                                     3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增加。
9、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余额减少 344.46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聊城诚鼎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允价
值变动。
二、收入、利润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30,726.15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玻璃
纤维纱及风电叶片制品销售同比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52.94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利润同比减少。
3、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452.93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到期应收账款回笼,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下降所致。
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597.07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计
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减少。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349.15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了因技术更新产生的闲置资产,形成处置收益。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10.14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财政补贴款同比增加。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49.66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了滞纳金支出。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7,500.86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款项增加,同时采用票据方式结算的付款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635.60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鼎
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款项同比减少,同时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固定资产款项增加。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9,102.27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公司合理安排融资规模,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4、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金额同比增加 145.48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大。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548                                                                  0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2% 121,958,926                  0 不适用                            0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40%    67,793,800                0 不适用                            0
顾清波                     境内自然人        8.09%    52,749,348                0 不适用                            0
                                                                                    质押                 41,320,000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34%    41,320,000                0
                                                                                    冻结                 41,320,000
                                                                                    质押                 13,400,000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6%    13,400,000                0
                                                                                    冻结                 13,400,000
冯伟                       境内自然人        1.16%     7,551,096                0 不适用                            0



                                                                                                                    4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梧桐 8 号私募证券投    其他                 0.84%      5,463,500                  0 不适用                         0
资基金
舒明晖                       境内自然人           0.55%      3,600,000                  0 不适用                         0
张海军                       境内自然人           0.45%      2,906,135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44%      2,886,140                  0 不适用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121,958,926 人民币普通股          121,958,926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7,793,800 人民币普通股           67,793,800
顾清波                                                                      52,749,348 人民币普通股           52,749,348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41,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320,000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13,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400,000
冯伟                                                                         7,551,096 人民币普通股            7,551,096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
                                                                             5,463,500 人民币普通股            5,463,500
怡梧桐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舒明晖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张海军                                                                       2,906,135 人民币普通股            2,906,13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886,140 人民币普通股            2,886,140
                             上述股东之间,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顾清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深圳翼威新材料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限公司、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说明
                             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股东冯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551,096,实际合计持有 7,551,096 股;
                                公司股东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梧桐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账户持有 3,131,900 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情况说明(如有)
                                有 2,331,600,实际合计持有 5,463,500 股;
                                公司张海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906,135,实际合计持有 2,906,135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                 尚未归还                       户持股                且尚未归还
 股东名称(全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的比例                    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通怡梧桐 8      2,531,600      0.39%    1,000,000      0.15%       5,463,500      0.84%        0       0.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5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
        股东名称(全称)           期新增/               数量             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退出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
                               退出                      0             0.00%                  0              0.00%
梧桐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平台,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新材料
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银存在被列为“被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等情形,相关情况如下:
(1)海安市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立案,案号(2023)苏 0685 执 5350 号,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向深圳正威
(集团)有限公司出具(2023)苏 0685 执 5350 号《限制消费令》,在海安海威光电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深圳正威(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立案,将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鲁
02 执 61 号,执行标的 773,682,489 元;
(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立案,案号(2024)渝 0119 执 254 号,向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司出具
(2024)渝 0119 执 254 号《限制消费令》,在重庆双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案,因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
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4)海安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立案,案号(2024)苏 0685 执 1258 号,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向深圳正威(集
团)有限公司出具(2024)苏 0685 执 1258 号《限制消费令》,立案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因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
义务,对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
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5)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9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皖 07 执 164 号,执行
标的 100,748,383 元;
(6)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9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湘 10 执 298 号,执行
标的 374,186,276 元;
(7)林西县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立案,案号(2024)内 0424 执 1014 号,并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向赤峰虎威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出具(2024)内 0424 执 1014 号《限制消费令》,在孙朋、赵小梅与赤峰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
同纠纷一案,因赤峰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赤峰虎威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赤峰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
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8)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 年 5 月 2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647 号,执行
标的 394,142,518 元,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新 71 执 647 号《限制消费令》,在新疆天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王文银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6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9)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 年 5 月 2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648 号,执行
标的 49,792,731 元,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新 71 执 648 号《限制消费令》,在新疆天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王文银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0)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 年 5 月 2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649 号,执行
标的 49,787,109 元;
(11)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 年 5 月 2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650 号,执行
标的 497,855,945 元;
(1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 0116 执 14425 号,
执行标的 43,614,285 元,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津 0116 执 14425 号《限制消费令》,在天津
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文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 0116 执 14426 号,
执行标的 52,925,737 元,并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津 0116 执 14426 号《限制消费令》,在天津
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文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 0116 执 14427 号,
执行标的 10,347,145 元,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津 0116 执 14427 号《限制消费令》,在天津
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文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5)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 0116 执 14691 号,
执行标的 50,652,904 元;
(16)长沙县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湘 0121 执 6452 号,执行标的
26,205,430 元,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湘 0121 执 6452 号《限制消费令》,在长沙临空综保供
应链有限公司与王文银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
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7)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立案,2024 年 8 月 5 日终本案件,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
鲁 02 执 2140 号,执行标的 572,255,859 元,未履行金额 572,255,858.59 元;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
(2024)鲁 02 执 2140 号《限制消费令》,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支行与王文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
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
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8)海安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苏 0685 执 3434 号,执行标的
84,800,000 元;2024 年 8 月 13 日向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苏 0685 执 3434 号《限制消费令》,在
江苏海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
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
措施,限制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9)滕州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立案,案号(2024)鲁 0481 执 2856 号,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向正威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鲁 0481 执 2856 号《限制消费令》,在滕州信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正威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
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滕州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立案,案号(2024)鲁 0481 执 2858 号,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向正威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鲁 0481 执 2858 号《限制消费令》,在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正威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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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
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1)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 日立案,将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列为失信企业,案号(2024)粤 0305
执 8655 号,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向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粤 0305 执 8655 号《限制消费令》,在福建
省泽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正威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2)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3 日立案,将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列为失信企业,案号(2024)渝
0111 执 2339 号,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向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渝 0111 执 2339 号《限制消费
令》,因重庆市大足区精诚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重庆宽威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
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
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3)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4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皖 0705 执 1634 号,执行
标的 10,829,669 元;
(2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鲁 0112 执 7264 号,执行
标的 40,340,794 元,并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鲁 0112 执 7264 号《限制消费令》,在济南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王文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5)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鲁 02 执 2788 号,
执行标的 1,525,953,299 元;
(26)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立案,将天津国威有限公司列为失信企业,案号(2024)津 0111 执
4887 号,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向天津国威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津 0111 执 4887 号《限制消费令》,在金联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国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天津国威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天津国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天津国威有限公司及其法
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7)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5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赣 03 执 308 号,执
行标的 302,712,517 元;2024 年 8 月 27 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王文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8)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7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鄂 0102 执 4557 号,执行
标的 16,985,695 元;
(29)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7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 0104 执 5624 号,执行
标的 57,538,592 元;
(30)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7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皖 0705 执 2135 号,执行
标的 49,489,456 元,并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向王文银出具了(2024)皖 0705 执 2135 号《限制消费令》,在铜陵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文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
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1)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8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皖 07 执 279 号,执
行标的 100,065,000 元;
(32)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立案,将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川
0116 执 5302 号,执行标的 1,497,365,668 元;
(3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立案,将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川
0116 执 5302 号,执行标的 1,497,365,668 元;
(3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川 0116 执 5302 号,执
行标的 1,497,365,668 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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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 0116 执 21070 号,
执行标的 31,210,890 元;
(36)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2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粤 13 执 244 号,执
行标的 382,535,728 元,并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向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粤 13 执 244 号《限制
消费令》,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与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正威
(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
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4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黑 01 执 2900 号,
执行标的 309,834,495 元;
(38)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5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1035 号,执
行标的 51,490,960 元;
(39)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5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1041 号,执
行标的 51,385,187 元;
(40)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6 日立案,案号(2024)川 1703 执 2844 号,并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向王文
银发布了(2024)川 1703 执 2844 号《限制消费令》,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与王文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
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41)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1059 号,
执行标的 51,163,181 元;
(42)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1060 号,
执行标的 51,299,295 元;
(4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 71 执 1061 号,
执行标的 51,175,026 元;
(44)枞阳县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皖 0722 执 1786 号,执行标的
62,277,939 元;
(45)海安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苏 0685 执 4844 号,执行标的
80,000,000 元;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向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苏 0685 执 4844 号《限制消费
令》,在江苏海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
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采取限制
消费措施,限制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46)滕州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鲁 0481 执 4519 号,执行标的
10,138,089 元,并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向王文银发布了(2024)鲁 0481 执 4519 号《限制消费令》,在山东滕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文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文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
义务,对王文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4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立案,将王文银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黑 01 执 3111
号,执行标的 475,527,800 元。
2、报告期内,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情况
(1)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股票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情况
①20,996,100 股股份:被质押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左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并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于 2024
年 2 月 5 日-6 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司法拍卖,结果为流拍;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27 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
卖平台第二次司法拍卖时被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竞得,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办理过户登记。
②25,210,100 股股份:被质押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左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并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24 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被深圳市银阙新材料有限公司竞得,但未缴款;于 2024 年 8 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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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日-20 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重新拍卖,被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竞得,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办理过户登记。
③13,400,000 股股份:被质押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左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并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将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
④67,793,800 股股份: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30 日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
拍卖 62,296,425 股,结果为流拍;于 2024 年 8 月 5 日-6 日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 5,497,375 股,结果为
流拍;2024 年 8 月 19 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 份裁定书,分别裁定以物抵债的方式将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
公司持有的公司 62,296,425 股、5,497,375 股归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有,截止目前已完成过户登记。
⑤轮候冻结情况: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13,400,000 股股份,安徽省合肥市中级
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13,400,000 股股份,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深圳翼威新材料有
限公司 13,400,000 股股份。
(2)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1,320,000 股股份,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被四川省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并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9,299,118.02          171,042,542.8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17,205.15            2,753,756.56
   应收账款                                                                 468,618,144.37          659,529,607.06
   应收款项融资                                                              41,699,036.97          120,835,668.07
   预付款项                                                                  22,501,283.42           20,489,451.7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7,832,980.09            5,554,966.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24,089,832.59          536,810,303.49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123,899,838.74          102,875,835.1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00,000.00            2,5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7,394,797.01           16,925,497.50


                                                                                                                    10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流动资产合计               1,410,752,236.36        1,639,317,629.1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4,086,201.57           36,827,940.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8,336,364.13           41,781,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3,538,050.00           37,407,825.00
  投资性房地产                 8,277,006.49            8,776,050.46
  固定资产                   838,650,957.46          959,237,460.68
  在建工程                    85,643,213.96           70,697,387.3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3,060,065.78           11,877,639.57
  无形资产                    66,309,954.11           68,686,162.73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79,169.52            1,467,738.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34,568.45           37,904,434.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797,640.38           12,074,001.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80,213,191.85        1,286,737,641.63
资产总计                   2,590,965,428.21        2,926,055,270.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0,077,511.13          577,163,770.64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921,074.03           92,193,844.51
  应付账款                   699,173,660.42          823,852,150.9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3,059,101.11           19,708,404.0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24,319,420.74           32,517,116.56
  应交税费                    36,461,876.22           49,863,412.68
  其他应付款                  36,839,106.70           29,336,271.2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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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061,154.80           30,836,434.64
   其他流动负债                                                      2,689,684.23            1,387,298.42
 流动负债合计                                                    1,336,602,589.38        1,656,858,703.7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35,000,000.00           3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1,205,433.79            9,961,451.43
   长期应付款                                                       59,936,709.64          102,626,262.5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1,175,713.32           25,047,881.46
   递延收益                                                         12,581,863.15           11,250,955.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57,114.62            6,473,014.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5,256,834.52          190,359,565.78
 负债合计                                                        1,491,859,423.90        1,847,218,269.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51,636,241.00          651,636,24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9,747,220.83           49,747,220.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07,744.27            3,036,891.6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9,018,770.10           59,018,770.1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39,111,516.65          315,397,87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9,106,004.31        1,078,837,001.2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9,106,004.31        1,078,837,001.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90,965,428.21        2,926,055,270.76
法定代表人:王文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秀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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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897,262,910.39        1,238,774,857.13
   其中:营业收入                                              897,262,910.39        1,238,774,857.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44,575,479.36        1,169,867,838.74
   其中:营业成本                                              653,265,280.62          960,526,812.0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0,996,280.46           11,453,233.57
         销售费用                                               32,616,403.46           28,980,740.60
         管理费用                                               71,709,868.47           79,379,801.36
         研发费用                                               52,125,379.71           57,465,392.72
         财务费用                                               23,862,266.64           32,061,858.44
           其中:利息费用                                       26,118,073.27           32,671,425.80
                  利息收入                                         348,891.35              390,345.50
   加:其他收益                                                  1,628,924.06            1,654,525.6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11,739.17              817,681.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11,739.17              544,681.0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69,775.00           -3,589,95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368,821.17             -160,463.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998,319.83          -12,969,046.1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92,760.11                1,267.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598,102.37           54,661,032.25
   加:营业外收入                                                2,952,457.73              851,047.17
   减:营业外支出                                                  866,702.36              370,141.5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683,857.74           55,141,937.88
   减:所得税费用                                               25,712,037.63           29,906,199.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971,820.11           25,235,738.6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971,820.11           25,235,738.6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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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971,820.11           25,235,738.6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444,635.87                      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444,635.87                      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444,635.87                      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444,635.87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527,184.24           25,235,738.6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3,527,184.24           25,235,738.6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14               0.038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14               0.0387
法定代表人:王文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秀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99,955,697.79          625,572,187.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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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565,226.21           25,092,518.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342,093.13           43,431,219.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0,863,017.13          694,095,925.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7,437,424.36          284,763,370.3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0,983,511.12          265,774,254.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440,149.81           64,135,549.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770,357.94           46,199,798.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2,631,443.23          660,872,972.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231,573.90           33,222,953.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91,333.33            3,173,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3,862,221.30               98,24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853,554.63            3,271,24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9,530,408.25           93,304,134.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530,408.25           93,304,13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3,146.38          -90,032,894.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9,600,000.00          624,1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000,000.00           2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6,600,000.00          652,1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1,500,000.00          552,3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000,907.61           26,987,888.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171,378.77           60,861,667.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5,672,286.38          640,199,5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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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072,286.38             11,950,444.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89,926.88              1,635,119.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427,639.22           -43,224,377.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888,090.30             95,327,730.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460,451.08             52,103,352.17


(二) 2024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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