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 的审核意见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 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