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4-04-13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三、附件…………………………………………………………… 第 8—11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8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9 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10-11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3-11 号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华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华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华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华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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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华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华都公司募集
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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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594.0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7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00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595.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40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6.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16,318.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318.02
项目投入 B1 4,903.8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4.8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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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4.67
项目投入 D1=B1+C1 4,976.2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9.5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501.2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9
差异 G=E-F 11,500.00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1,5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
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
633730281 293.28
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
633732003 12,586.37
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限公司
合 计 12,8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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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品牌营销
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
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对该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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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318.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76.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
否 16,318.02 16,318.02 72.43 4,976.28 30.50 2026-8-31 1,291.22 是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16,318.02 16,318.02 72.43 4,976.28 30.50 1,291.22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16,318.02 16,318.02 72.43 4,976.28 1,2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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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案》,根据目前“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
体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充流动资金情况 起 12 个月内,到期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归还的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余额 11,5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不适用
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2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1,5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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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
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与原件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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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
三方传送或披露。
与原件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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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
说明 陈祖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与原件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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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 骆建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与原件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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