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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宇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林萌
        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经与林萌先生核实,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
        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新增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占公
       股股东或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             是否为限
股东                                         司总
       第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售股及限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股本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售类型
                                             比例
       致行动人
                                                                 2024 年                 深圳市中级   轮候
林萌      否         20,706,000   100.00%    7.39%      否                     36 个月
                                                                8 月 15 日                人民法院    冻结

               (2)截至目前股东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占公
       股股东或     轮候冻结      占其所             是否为限
股东                                         司总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售股及限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股本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售类型
                                             比例
       致行动人
                                                                                         内蒙古自治
                                                                 2024 年                              轮候
林萌      否           456,996     2.21%     0.16%      否                     36 个月   区包头市中
                                                                1月8日                                冻结
                                                                                         级人民法院

                                                                 2024 年                 深圳市中级   轮候
林萌      否         20,706,000   100.00%    7.39%      否                     36 个月
                                                                8 月 15 日                人民法院    冻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
  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被冻结股份    被冻结股份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记数量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股)           (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林萌          20,706,000          7.39%      20,706,000                 0      100.00%         7.39%

 李梅兰          4,436,991          1.58%       2,957,994                 0       66.67%         1.06%

  李洁           2,879,544          1.03%       1,919,696                 0       66.67%         0.68%

  林车           2,465,007          0.88%       1,643,338                 0       66.67%         0.59%

 合计:         30,487,542         10.88%      27,227,028                 0       89.31%        9.7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

  结的情况如下:
                                               累计被轮候冻        累计被轮候冻结       累计被轮候冻结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结股份数量         股份合计占其所       股份合计占公司
                   (股)
                                                  (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林萌            20,706,000         7.39%        20,706,000                 100.00%             7.39%

  李梅兰            4,436,991         1.58%                  0                      0                    0

   李洁             2,879,544         1.03%                  0                      0                    0

   林车             2,465,007         0.88%                  0                      0                    0

  合计:           30,487,542        10.88%        20,706,000                 67.92%              7.39%

          二、其他说明

          1、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案件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萌先生尚未提供关于其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相关法
  律文书或证明文件,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林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
  持股份被质押及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东
                            持股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持股比例
                             (股)
            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状态      数量(股)

                                                           质押             20,706,000

                                                         司法冻结           20,706,000
  林萌                       20,706,000        7.39%
                                                         轮候冻结             456,996

                                                         轮候冻结           20,706,000

                                                           质押              4,436,991
 李梅兰           否           4,436,991       1.58%
                                                         司法冻结            2,957,994

                                                           质押              2,879,544
  李洁                         2,879,544       1.03%
                                                         司法冻结            1,919,696

                                                           质押              2,465,007
  林车                         2,465,007       0.88%
                                                         司法冻结            1,643,338

     三、风险提示

     1、林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任职,其与一
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日常生产经营
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证
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