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艺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0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JingyiMetalCo.,Ltd.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聘任期限已达 5 年,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为进
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
议。苏亚金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
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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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
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是石
文先。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
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
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1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2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洪博,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8 年开始在事务所
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审计报告 2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相琴,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1 年开始
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自 2021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3 份,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
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
控制负责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自 1997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
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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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中审众环依据对此次年审工作量的判断、工作要求、所需的工
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
因素确定。审计收费合计 87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 59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收费 28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
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聘任期限已达 5 年,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为
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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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
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
当。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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