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富安娜: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2024-06-28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各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位,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截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没
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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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
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五期限制
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
5、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
份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熟,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19 日为授予日,授予王帅等 50 人 240 万股预留限制性
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6、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6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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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二)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实〈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为了更好地实施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
激励目的,经过综合评估与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修订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并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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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官网(http://www.fuanna.com.cn/)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
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
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4.40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6、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
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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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5),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9,459,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3),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9,459,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9,459,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6,774,6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50 元人民币现金。
(二)调整结果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
1、调整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66-0.50-0.60-0.60-0.65=1.31 元/股。
2、调整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94-0.60-0.60-0.65=2.09 元/股
3、调整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40-0.65=3.75 元/股。
综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66 元/股调整为 1.31 元/股,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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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回购价格由 3.94 元/股调整为 2.09 元/股,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40 元/股调整为 3.75 元/股。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第五期、第六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94 元/股调整为 1.81 元/股,第五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94 元/股调整为 2.09 元/股,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40 元/股调整为
3.75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关干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五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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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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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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