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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纶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牛秋芳)2024-04-30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牛秋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忠实、诚信原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态度,
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利用专业知识作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牛秋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
计师。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营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力
和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 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方面的优势,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共召开 6 次股
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6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2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10               0          0            否                        6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牛秋芳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
在 2023 年度按照各委员会的职责规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合理的意见。对董事候
选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事前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专业背景
符合有关规定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董监高薪酬制度的建设、监督公司薪酬制度
执行情况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所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进
行识别,审核批准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制定书面的合规政策,并根据合规风险管
理状况以及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合规政策。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度末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明确了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
核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与审计部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
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
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
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
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3 年度的信息披
露工作。
    (2)2023 年 12 月,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培训班(后续培训),按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更全面地了
解了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法规修订情况,加深和巩固公司法人治理规
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风险
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3)充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现状,并持
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
的影响,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6、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 10 月,本人赴公司常州基地进行现场调研,参观了园区建设及生产
产线日常运作,对产品的工艺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另外,本人通过现场参加
公司召开的各次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
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
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
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
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
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3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公司给予了全面的支持与配合,
搭建了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短信等多种实时沟通方式,积极提供相关工作
人员、会议资料、现场办公等有利条件,当本人对审议材料提出补充意见时,公
司均能在较短时间内反馈有效信息,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
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
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
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查阅报告全文及相关资料,重点关注了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
及波动原因的合理性等,本人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聘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对中证天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的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对公司进
行审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中证天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且服务合同已到期,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充分了解和审
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下,认为中审亚太具备
证券相关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与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查了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
品德素养等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外投资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在珠
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区进行投资事宜,本人就本次投资的背景与必要性、后续
的产能利用率、投资设备情况及投资效益等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详尽的事
前沟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将充分利用各自优质资源、发挥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
业和光电材料行业的优势,建设珠海产业园,公司将形成华东华南双引擎的发展
模式。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价值,保持相对于竞争对手的领先地
位和稳固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战
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牛秋芳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