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02-21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4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创
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国创”)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钦州市区农
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担保受益人”)申请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3 年。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广西国创该笔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
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担保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各方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79133260X
3、法定代表人:吕华生
4、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8 日
5、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区口岸联检
大楼 6 楼 611 室(生产经营地:钦州港勒沟作业区)
7、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沥青改性设备、改
性沥青添加材料及公路用新材料(不含需审批的项目);道路石油沥青类产品的
仓储和销售;承接改性沥青道路铺设;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广西国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广西国创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21424.25 13348.31
负债总额(万元) 12547.61 6278.62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8876.64 7069.69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73274.98 46352.02
利润总额(万元) 708.48 702.23
净利润(万元) 605.93 566.48
10、经查询,广西国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3101669034
3、法定代表人:阮经钦
4、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8 日
5、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钦州市银河街 125 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钦州市财政局持有其 100%股权。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总资产 11521.78 万元,总负债 774.84 万元,净资产 10746.94 万元,2023 年
实现营业收入 829.07 万元,净利润 329.81 万元(未经审计)。
11、经查询,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广西国创不按期向授信机构履行债务致使担保公司代偿的,
担保公司在代偿后即取得对广西国创全部代偿款项的债权,即为担保公司对广西
国创的债权本金。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就担保公司对广西国创的债权本金、
担保公司为实现债权本金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催收费用、诉讼费、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律师代
理费、差旅费、电讯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广西国创应向担保公
司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提供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担保公司为广西国创代偿之日的次日起三年。如担保公司为
广西国创分期代偿的,则对每期代偿款债权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代偿款
代偿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责任:广西国创不按期履行债务致使担保公司代偿的,担保公司在
代偿后有权直接向公司追偿,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立即向担保公司清偿。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