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03-19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 人已退休、
4 人受警告处分,同意公司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236,12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回购价
格为 4.575 元/股,预留部分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725 元/股,
退休的激励对象同时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进行确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
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
1
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8 名激励对
象第三次解锁期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解锁条件(包括时间条件、公司层面业绩条件和个人层面
考核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项未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次解锁期解
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20,800 股。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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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叶红军:
陈建飞:
程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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