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专项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中远海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在任独立董事杨珉、 李佳铭、张志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珉、李佳铭、张志云的任职经历及其 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