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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03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专项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中远海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在任独立董事杨珉、
李佳铭、张志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珉、李佳铭、张志云的任职经历及其
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