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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03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中远海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选聘、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工作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
青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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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质、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合计 106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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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2023 年 10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信永中和提交了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就审计目的及范
围、审计服务内容、重点审计领域、主要审计程序、质量保
证措施和团队安排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信永中和提交 2023 年度整合审计与治理层沟通函,就 2023
年度审计结果、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关键审计事项、审计
重点关注事项和整体审计安排回顾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
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
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尽职尽
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承担公司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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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
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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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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