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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03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24-014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1/9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

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00 号 5 号楼 8 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9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作为投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 2024 年度 票对象的
  6.00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
                                                            数:(6)
           《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团内合资公司除外)、上海船
  6.01                                                          √
           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中远海运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
  6.02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广州振华航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6.03                                                          √
           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绿色数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日
  6.04                                                          √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古野通信导航科技(上海)有
  6.05                                                          √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宁夏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6.06                                                          √
           易的议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9.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1.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00    《监事会议事规则》                                   √
  13.00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 2023 年度述职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2024 年 4 月 3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 6 为关联交易议案且需逐项审议表决,其中审议议案 6.01
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审议议案 6.02 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
新波、张宇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议案 6.03 时,

                                3/9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林亦雯等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议案 6.04 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有限公司、王新波、陆旭昇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
议议案 6.05 时,孙少萌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

议案 6.06 时,王新波、方志军、刘大伟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3.议案 8、9、10、11、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
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结果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现场参会的登记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营业
执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

执照、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
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9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的,须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17:00 前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完成登记,信函上须注明“2023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28 号 10 楼
    联系人:马先生

    邮编:200135
    电话:021-65969398
    传真:021-65969396

    4.提醒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
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5/9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1”,投票

简称为“中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 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6/9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9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远海

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
3.00                                             √
         报告摘要》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
4.00                                             √
         预算报告》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作为投票对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
6.00                                          象的子议案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数:(6)
         《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
6.01     团内合资公司除外)、上海船舶运输科       √
         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中远海运资讯科技
6.02                                              √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广州振华航科有限公司
6.03                                              √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绿色数智船舶
6.04                                              √
         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古野通信导航
6.05                                              √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8/9
         议案》
         《关于公司与宁夏交投科技发展有限
6.06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7.00                                             √
         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
8.00                                             √
         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9.00                                             √
         的议案》
10.0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1.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00    《监事会议事规则》                      √
13.00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
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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