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中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已在2024年7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4年7月17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伟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 制造基地综合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75,086,426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63,661股的58.4459%,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7,148,085股,占公司总股 本983,963,661股的53.573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938,341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63,661股的4.872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数49,536,941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63,661股的5.0344%。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74,590,9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38%;反对495,5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41,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97%;反对495,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陈珍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74,969,7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97%;反对114,1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420,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4%;反对114,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姚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提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74,974,7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06%;反对111,6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425,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5%;反对111,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经营范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4,967,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18,7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9,41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2%;反对 118,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4,967,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18,7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9,41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2%;反对 118,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74,924,2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18%;反对123,7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 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374,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6%;反对123,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9%;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75%。 六、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