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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高电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5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41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 393 号公

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孝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8 人,代表股份 243,371,66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9.23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93,586,2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20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49,785,4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256%。

       四、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马孝武等 15 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 171,779,20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1,535,85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1,535,8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马孝武等 15 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 171,779,20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1,535,85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1,535,8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马孝武等 15 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 171,779,20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1,535,85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1,535,8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