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2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山
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1141 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殷宪锋、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新发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后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
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与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