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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馨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
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
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提名邢帆女士、徐秋娇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
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
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
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
和职责。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金世春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世春先生未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

                                      1
接持有公司股份 177,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金世春先生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杨雯女士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
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雯女士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监事会对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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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邢帆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
济学学士。曾任时旭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南京益诚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经理、中鸿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承接经理、安徽康美绿筑
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帆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秋娇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就职于江苏恒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宝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事印章管
理工作,现任宣城市华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主管、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秋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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