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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馨科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2024-05-1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宝馨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文艺                   联系电话:0371-65585061
保荐代表人姓名:习歆悦                   联系电话:0371-655850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是
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
                                                   0次
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
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
                                                    否
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                        2次
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
                                                    是
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项      目                            工作内容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
                                                   是
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司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8亿元,

及整改情况                    同比下降15.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亿元,业绩大幅下降并亏损。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
                              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
                              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宝馨科技存在通过公司、子公司支付的
                              部分原材料采购款项、设备款项,最终流向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或其关联方,上述情形构成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期间,公司关联方累计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6,000.00万元,上述资金2022年12月底之前已偿
                              还;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关联方累计发
                              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800.00万元,上述资金
                              2023年10月底之前已偿还。根据资金占用金额、
                              占用天数按6%的年化利率,公司于2024年4月收取
                              了关联方利息154.45万元。
                                  (3)公司存在签订合同后因无法履行等原因
                              ,合同终止导致预付账款退回事项、2023年度财
                              务报告编制与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偏差等内控控制


                                    2
         项     目                             工作内容
                              缺陷情形。
                                  如前文所述,针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事项,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
                              检查,因核查范围受限等原因,保荐机构对上市
                              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金额及其影响、《2023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保留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增
                              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加强对公司治理、内部
                              控制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的规范运作,杜绝再出
                              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违
                              规事项的发生。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
                                                不适用
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                     不适用
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述”之“5.现
                              场检查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题及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述”之“5.现场

情况                          检查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3
         项        目                           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                          是

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4 月 17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新公司法及资本市场新形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股东行为规范、资金往来规范及
                              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                         无
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详见本报告“一、保     详见《中原证券股份有
                               荐工作概述”之“5.    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
                               现场检查情况”之      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3)现场检查发现 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金占用的专项现场检查
                                   况”(2)         报告》

                              详见本报告“一、保     详见《中原证券股份有
                               荐工作概述”之“5.    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
                               现场检查情况”之      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现场检查发现 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金占用的专项现场检查
                                   况”(2)         报告》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4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详见本报告“一、保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
                                 荐工作概述”之“5.
                                                        工作概述”之“5.现场检
                                  现场检查情况”之
6.关联交易                                              查情况”之“(3)现场
                                 “(3)现场检查发现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整改情况”(2)
                                    况”之(2)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一、保
                                 荐工作概述”之“5.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积极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现场检查情况”之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增强
                             “(3)现场检查发现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之(1)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江苏捷登智能制 造科技有限
公司关于收购的 本次非公开            是                       不适用
发行股份锁定 36 个月的承诺

关于特定期间不 减持江苏宝
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
承诺                                 否           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之“(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5
                                                      改情况”之(2)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的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
承诺                                                  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之“(3)
                                         否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改情况”之(2)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 保 荐 代 表 人 变 更 本年度由于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惠淼枫先生工作变动,中
及其理由                  原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习歆悦女士,接替惠淼枫先生工作
                          的持续督导工作。

2.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证       1、2023 年 7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我公
监会和 本所 对保荐 司保荐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
机构或 者其 保荐的 和水”)出具了《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 取监 管措施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25 号),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太和水于 2017、2018 年陆续确认抚州项目全部收入,经查,
                          抚州项目部分水域未完成最终治理,太和水存在虚增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形。截至目前整改情况如下:
                          太和水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
                              2、2023 年 1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我公
                          司保荐的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
                          材”)出具了《关于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9 号),四方新材未按规
                          定及时就对庆谊辉财务资助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整改情况如下:我公司在上

                                          6
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
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组织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
信息披露制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2023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对我司
保荐的公司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川畅银”)出具了《关于对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7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主要包括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二)开立首发上
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履行审议程序;(三)2022 年资产
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等问题。截至目前整改情况如下:公司
已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定期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
改;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
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履行
复核程序,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
    4、2023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我司
保荐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棕
榈股份”)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 号),棕
榈股份未对土地收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责令棕榈
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截至目前整改
情况如下:棕榈股份针对相关问题及时完成整改,组织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
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勤勉
尽责,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棕榈股份已缴
纳罚款。


                7
3. 其 他 需 要 报 告 的
                              无
重大事项




                          8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文艺                   习歆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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