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1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 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 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 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 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交易时间,即上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 26 楼 1 号会议室。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国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 186,325,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82,88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29%。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443,55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东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 4,274,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3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443,55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5,687,05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575%;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85.0694%; 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4.9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5,687,05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575%;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85.0694%; 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4.9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3,317,23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3856%;反对 3,00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9.6279%; 反对 3,00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0.372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5,789,65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7125%;反对 5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8,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87.4698%; 反对 5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2.5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3,317,23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3856%;反对 3,00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9.6279%; 反对 3,00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0.372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3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反对 1,010,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6.3518%; 反对 1,010,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3.6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7、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5,687,05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575%;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85.0694%; 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4.9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3,317,23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3856%;反对 3,00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9.6279%; 反对 3,00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0.3721%;弃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5,687,05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575%;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85.0694%; 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4.9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5,687,05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575%;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85.0694%; 反对 6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4.9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